我所知道的真相…

這幾天媒體一直針對兩則新聞報導延燒,一是:一群社會人士因不滿教育部淘汰爛大學速度太慢,募集「假考部隊」,將參加七月指考,計畫選填辦學品質最差系所,分發後不去就讀,讓這些系所「猝死」;另一則為:鄭少秋在前妻沈殿霞追思會上,被鄧光榮公開叫罵,沒有盡為人夫與父的責任。

之所以將這兩則新聞聯想在一起,是因為報導中的人物雖自許「執行公義」,卻讓人看了「沒有正義伸張」快感,反而有些許遺憾。

跳脫升學枷鎖,啟發學生思考判斷力

反觀,今天看到一則報導:台北市立中崙中,各課程實施「專題式學習」(Project-Based Learning)教學模式,啟發學生多元思考,卻讓人覺得欣喜。

其課程設計,如:讓學生在基礎化學課程融入全球暖化議題,訓練自己覺察角度與找答案,甚至大膽假設 - 「暖化會不會是一種政治與媒體議題」。這樣的教育方式,感覺上類似企管系《企業政策》(即今《策略管理》)的上課模式,沒有給明確答案,以個案討論(Case by Case)方式,啟發學生思考。在升學至上的高中階段開辦,的確不容易,卻非常值得鼓勵。

執行公義前,先尊重當事人

自己並「不是完全否定」前面兩則「執行公義」的「精神」,畢竟「愛的相反不是恨,而是冷默」,可惜的是他們好像忽略了兩個「前提」:一是「公領域和私領域的差別」、二是「誰才是真正當事人」。

不管是公領域或私領域,都應以「當事人的需要與心情」來進行,而不是「旁觀者個人的認知與感受」來發洩。兩者的差別在於:公領域(如攸關全民教育的「假考部隊」),是人人可主動關心,因為我們都是「可能受影響程度不一」的當事人;但私領域(如鄧光榮未經許可公開叫罵鄭少秋),則只有沈殿霞的女兒鄭欣宜為當事人。

你的決定滅絕了誰?

此外,在決定前的思辯過程中,要秉持「不以人廢言,不以人舉言」,因一般人眼中再怎麼「明智的人」,都可能有所疏漏;反之,再怎麼「愚昧的人」,也可能有正確的時候。更重要的是,「人人都不是完美,事事無法兩全」,弄清當下問題「本質與關鍵」所在,以最適(非最佳)的解決方式做決定。

這樣的概念,讓我想起曾看過兩個小小的測驗。

問題一:你知道有一個女人懷孕了,她已經生了八個小孩,其中有三個耳朵聾,兩個眼睛瞎,一個智能不足,而這女人自己又有梅毒,你會建議她墮胎嗎?

問題二:要選舉一名領袖,下面是關於這三位候選人的一些事實:
A:跟不誠實的政客往來,且會諮詢占星學家。有婚外情,是老煙槍,每天喝8~10杯馬丁尼。
B:曾有兩次被解雇的記錄,睡到中午才起來,大學時吸過鴉片,且每天傍晚會喝一夸特的威士忌。
C:是受勛的戰爭英雄素食主義者,不抽煙只偶爾喝點啤酒,從未發生過婚外情。

結果,問題一的小孩是貝多芬;問題二中,A:是富蘭克林‧羅斯福;B:是溫斯頓‧丘吉爾;C:是亞道夫‧希特勒。故在一般認為很好很人道主義的答案,卻很可能因此扼殺了貝多芬、創造了希特勒。

判斷事情而非論斷別人

但我想,不管事情與自己是否相關,或許可以做一件事:即關心與了解,以培養「判斷事情的能力而非論斷別人」。並嘗試從過程中,學習思考「若是我們為當事人」,要「如何自處」與「希望別人如何看待我們」。

萬一有一天事情臨到我們身上,「主客易位」時,或許比較容易「理解」 (不見得能認同)別人的想法,除了「理性論點」外,也考量一些「人性弱點」,屆時即使無法以「具體作法」上解決,也可透過「改變思維」而跳脫困境。

適時給真相留白

就像小時候聽過「瞎子摸象」,告誡我們不宜「以偏概全」,畢竟我們「所理解的世界,都只是一部份」,且隨著整體環境與自身的改變,每次「解讀」都有新的體悟,故我們眼中的真相,可能因時因地制宜。

此外,有些時候,旁人不宜大剌剌與魯莽的揭露他們「眼中的真相」,適時留給當事人一些緩衝與想像的空間,除了表示尊重外,或許….對方可能比較快樂。

引用本文:http://back2base.blogspot.com/2008/03/blog-post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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