儲備真情

今天老姐提到在路上遇到一名被詐騙的老人家,要從台北車站搭車到外縣市出庭應訊的經過,讓自己有一些感觸。

被詐騙的受害老人,獨自舟車往返於不同縣市

話說她在火車站遇到一位年邁的老人家,步履緩慢地在「像迷宮一樣」的火車站內行走,大致詢問後才知道其因被詐騙集團欺騙,後續需要到外縣市出庭。姐便引導他進入月台,到了入口處時,礙於規定無法進入,姐便向站務人員表示:想情商看是要站務人員派人協助老人家上車,或是暫時放行讓姊帶他找到想搭乘的車箱,最後站務人員表示可以讓姊帶老人家上車。最後在「千鈞一髮」之下,老人家即時坐上火車,當時他深深的拍了自己的胸膛,喃喃的說好險來得及,並開心的向姊道謝。

姐所描述的這個經驗,除了讓自己不捨老人家的遭遇(竟然被騙還不知道可以就近在居住地出庭),也讓自己聯想到以前曾協助外籍移工的經驗。

彙整問題需求,逐一尋找解決方案

記得曾接到一外部個案,來電希望我們機構協助,她提到因收到法院通知,需要出庭作證以前仲介的違法事宜。當時我發現她面臨幾個困難:一、目前工作所在地跟要出庭縣市不同;二、法院表示一時之間無法安排人員擔任翻譯;三、我們機構當日礙於人力無法撥出人力陪案主一同出庭。

其實當時自己也不懂相關法令,只是根據彙整問題,逐一尋找解決方案。先是問了「法律扶助基金會」,他們提到:可透過「法院遠距訊問」,就近在所在地縣市訊問,但是還是要本人出庭,此外有任何狀況可以跟法庭通知書上的「書記官」聯繫。

跳脫既有規範的束縛,思考具體可行作法

於是根據這個線索,自己「突發奇想」,如果重點是要能「舉證」仲介不法事宜,那麼或許可以試著透過寄出信件方式,由案主手寫自白書親筆簽名蓋章後,並附上相關證件簽名蓋章,然後由我們以中文翻譯,同樣也附上相關證件和簽名蓋章。

體恤雙方立場下,兼顧人情與法理

一開始跟書記官說明此事時,他原本說無前例可循,但我提到當事人「很願意配合作證」,但礙於前述「雙方資源限制」與「案主目前困境」…等,因而難以如期到庭,希望能有所「通融」。並且配合提出「具體可行」方式,即提供我們機構「雙重驗證」的案主自白書信函,此反而比讓個案在「眾目睽睽」下,正式出庭「即席說明」來得清楚。經一再懇求說明下,書記官表示願意試著跟法官協調,最後終於達成我們的訴求。

人的真性情是最可貴的部份,可以讓人承擔上天所開的玩笑

仔細想想,其實只要我們「多留心」生活週遭,不管是工作場合、所處的團體、外出行經的路途、與公務機關與銀行洽公…等,可能都有機會「巧遇」這些類似《老天爺的賞識》

可能有時候讓人「吃力不討好」,或是無法立即達到「預期的結果」,但有一點我可以確定的,即這樣「真心」為別人盡己之力付出的「過程」,可以讓「彼此」在「不知不覺」中「儲備」無形的能量,並「坦然面對」日後各種「突如其來」的考驗,那種感覺就像以前聽過的ㄧ句話:

人的真性情是最可貴的部份,可以讓人承擔上天所開的玩笑。

引用本文:http://back2base.blogspot.com/2010/05/blog-post_0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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